为什么在中国有些案件调查到一半,到最后都没有了下文?
2019-05-04 11: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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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都知道利用法律的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确实我们通过法律能给自己得到一些应有的补偿,让不法分子绳之以法;不管时间多长,他逃到哪里,都逃不过正义的审判,有一句话讲正义有可能会来迟,但从来都不会缺席,听上去好像我们的社会充满一股浓浓的正义感,中国的法律是多么的纯洁和高大上。但是很少有人去真正思考,正义为什么会来迟?难道正义就应该来迟吗?迟到的正义难道对受害者不是一种伤害吗?这是不是也变相证明了我们的法律确实还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呢?





什么是正义?就是面对无论多么复杂的外在环境,始终能站在人类公义的立场不屈服于任何压力做出客观公正的决定,不向邪恶妥协,不向阴暗低头,自始至终保持一颗纯洁的初心;执法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那些违法乱纪的人绳之以法,但是倘若一名执法者本身就没有一颗正义的心,如何去捍卫法律的尊严?如何去保障法律的公平?又如何去维护法律的纯洁?我们扪心自问有多少执法者真正有一颗正义感的?反倒是我们可爱的军人一次又一次的冲锋陷阵,用自己的生命在宣誓和捍卫着我们社会的正义。


你要问我在中国什么人最有正义感,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在中国只有军人。其它再自称所谓的正义感都是有水分的,都是不纯粹的,有时候连法官都做不到。这么多年来,至少我们看到过是军人无数次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跨行着自己军人的职责和义务,是他们在保家卫国,是他们在群众有困难的时候帮助群众。他们的行为一直在深深的感动和影响着民众,但是却撼动不了一些执法者麻木的心。






说这句话真不要不服,如果有些执法者但凡有一点正义感都不会让一些案件没有了下文,就不可能存在这么多的腐败,就不会对官商勾结睁一眼闭一只眼,就不会存在地方群众上访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阻挠,就不会存在一些冤假错案,就根本不可能让罪恶能在眼皮低下有逃脱的机会。


不要觉得我是在刁钻刻薄,危言耸听,我就拿今年最近发生的几起案件来讲一下。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艺人吴秀波包小三,最后送小三到监狱里的事情,吴秀波是家喻户晓的名人,是一个公众人物,他明知道自己有老婆孩子 还要去包养陈昱霖七年,最后因为分手费没有谈拢,就以敲诈勒索的罪名把陈昱霖送到牢里面去了,这本身他自己就是有道德品行问题的,如果吴秀波真的跟陈昱霖只是因为感情问题而给对方带上敲诈勒索的帽子,那这个罪名能不能成立?有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敲诈勒索的罪名不成立,那这就完全属于两个人的私人情感问题,就不适合用于刑法,只是一般的民事案件,那吴秀波是不是涉嫌有报假警的嫌疑,那么执法方就完全没有理由关押陈昱霖。


现在的问题是,警方一直在核实陈昱霖有没有构成敲诈勒索的罪名一拖再拖,本身早应该在3月份应该审理宣判的案件,后执法方宣称案情复杂需要延期一个月,好那就等一个月呗,但是到了4月份的时候,这个案子好像还没有一点动静和进展,反倒看到的是吴秀波最近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比较多,还做起了公益,貌似想对他不堪的过往做一洗白。


这不免让人在脑海里有太多的联想。


第一,既然这起案件还没有公开审理,就是还没有结案,那吴秀波能有什么样的底气去公开露面?

第二,这起吴秀波包养小三再复杂,到底能有多复杂?在外人看来这无非不就是一件因为私人感情问题没有处理好,而闹出的天价分手费,能复杂到惊动全中国的惊天大案?需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无限延期?请问依据的逻辑到底是什么?

第三,执法方在再办案的时候,想延期就可以延期,符合法律程序吗?为什么不能把延期的原因公开说明,导致信息闭塞,不对称;当事人是完全有对案件审理状态的知情权的,这是当事人应有的法律权益,

第四,在还没有确定罪名的时候,就开始关押陈昱霖,给他定罪,这合法吗?





不知道,这起案件会在什么时候审判,但现在给更多人看到的感觉是,倒是想通过时间的流逝冲淡大家对这个案件的关注,最后让这个案子在不知不觉中就这样不了了知,没有了下文,吴秀波仍然可以潇潇洒洒的活跃在电视荧屏前,而陈昱霖只能在狱中蒙羞喊冤,抑郁以泪洗面。


再来看看第二起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就是关于演员翟天临的学术造假问题,因为在一次直播节目中的一句不知知网是什么,被众多网友质疑他的毕业论文存在抄袭,而一位教授公然在朋友圈的指出翟天临存在抄袭,彻底让翟天临的学霸人设崩塌,从此翟天临的学术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最后连教育局也亲自插手干预了进来,还办了一次公开新闻发布会。





由于声势浩大,舆论压力过大,最后北京电影学院才站出来发表声明称要彻查此事,结果摘掉了翟天临博士学位的帽子,处罚了他的论文导师陈浥,后面就没有后面了。


但是我相信但凡有一点思考能力的都能想到翟天临能一步一步爬上来,拿到博士学位,真的只是跟他的论文导师陈浥一个人有关系吗?相信没有这么简单,跟他有关系的其它人为什么没有去继续调查?而只是拿一个替罪羊来敷衍了事?他的硕士论文不能去查一查吗?


很显然这个案子只是查到了一半,就放弃了,并没有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案,也只是任凭时间的流逝,希望大家能慢慢淡忘这件事,从而转移大家关心的注意力。


除此之外,如果说今年这两个案件还不能够说明中国的执法机构有问题,我们再来看看第三件影响民生的案件,就是一个医院的院长用死亡的方式来跟社会黑势力作抗争,这是一个让人揪心的案件,说的是一个廊坊城南医院的院长张毅跟他的投资方杨玉忠发生了利益纠纷,而杨玉忠想扩大股权,为了获取更多的非法暴利,利用欺骗、骚扰、干预人事、恐吓、甚至故意伤害。





最后,张毅被杨玉忠雇佣的黑社会人员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残打废,但张毅院长并没有屈服被吓倒,多方求助,警方也只抓了几个混混,杨玉忠仍然逍遥法外,因为他在当地是一个知名的企业家,还是一位当地的区人大代表,势力强大,而据了解,杨玉忠在没有犯案之前就是一个横行霸道的黑头目,欺压百姓,非法侵占财产,中饱私囊,巧取豪夺,强迫村民流转土地,谋取私利等罪行一大堆。曾经就有过人想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但是杨玉忠似乎可以只手遮天的样子,不屑的说:“有不服的就去告,你们没有那份能力,花个三五亿我顶的住,搞得定,不怕告,怕告就不这么干了。”


张毅院长躺在床上眼看自己辛苦经营的医院被霸占、被毁于一旦,还有200名医生没法上班,张毅院长选择了以死抗争,最后杨玉忠主动投案自首。






让人值得反思的是,在我们国家要铲除这么一个为非作歹的黑头目,难道真的只有牺牲自己的生命才能让这样的人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吗?一个在党规和法纪面前明目张胆的违法分子,公然藐视法律,挑战底线;而相关执法部门竟然赤裸裸的对他熟视无睹,装着什么都没看见,这本身不是在说明我们的社会还存在很多不公平的现象吗?这本身不就是说明了我们离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还有很大的距离吗?


什么是法治社会?什么叫法治国家?


法治社会一定是以法律为准绳,它是高于一切的行为准则,不管是执法者还是普通民众,都会发自内心自然而然的对它心存敬畏,而作为法制的维护者、捍卫者和从事者,一定是有着一颗正义之心,没有一颗正义感不能称为一名法制工作者。因为没有正义感的人一定保证不了执法的纯洁性和公平性。


虽然杨玉忠已经投案自首了,但这起案件真的还远远没有结束,到现在离杨玉忠案件事和已经过去2年了,还没有看到一个正式的宣判,只是在今年的3月26号,由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次,仅次而已,但没有看到一个审判结果,它也没有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到底什么时候再次开庭?什么时候给一个审判结果?也只是开了一次庭走了一个形式过场。





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地方法院还迟迟没有开庭,不知道是不是也是在玩着同样的套路,耗着大家的时间,等这个关注热度一过,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最后不了了之,没有了下文。


让人感觉到厚怕的是,这个案件除了杨玉忠自首以外,就没有一个人敢去调查和深挖跟杨玉忠有关系的幕后背景,这是对法治的侮辱,也是对所谓“依法治国”的极大嘲讽。

这还只是我们都知道的一部分案件,那全国上下还有多少是不为人知的,有多少是没有被媒体广泛关注到的,想想都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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